愛我興國網 www.ntitcf.com 2020-04-25 00:07:09 來源:興國公安 點擊:
2020年4月1日
興國縣公安局戶政科
在戶籍業務辦理中對6項戶口審批事項
實施“容缺審批+承諾制”服務模式
旨在縮短審批時間
提高審批效率
“容缺審批+承諾制”服務模式
是一項什么工作?
起到什么作用?
“容缺審批+承諾制”辦理模式是指群眾提交申請材料中非關鍵性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,需補正或撤換的材料,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,窗口民警將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材料、時限,并先行作出審批決定。
具體是那6項事項
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
1.審批6周歲以上出生入戶,可容缺父母結婚證、民族成分確認書,補齊后直接在落戶地派出所辦結。
2.審批16周歲以上未成年人更改姓名,可容缺父母簽名(改姓除外)或本人簽名,補齊后直接在派出所辦結。
3.審批回原籍遷入落戶,可容缺原籍證明,補齊后直接在落戶地派出所辦結。
4.審批城鎮遷農村落戶,可容缺鄉鎮證明,補齊后到落戶地派出所直接辦結。
5.審批居住證辦理,可容缺居住地住址證明,待發證時補齊。
6.審批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辦理,可容缺居住地住址證明,待領證時補齊或承諾住址無虛假。
以上事項在缺省非主要材料或材料存在缺陷、瑕疵的情況下,戶政科將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材料、時限,并先行作出審批決定。
“容缺審批+承諾制”服務機制的推行,打破了原先“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再受理”的傳統模式,不僅行動上體現出“群眾利益無小事”和“馬上就辦,辦就辦好”責任意識,更為申請群眾開辟了“綠色通道”,提供了更加方便、高效、快捷的服務方式,真正實現了“讓信息多跑路,讓群眾少跑路”,讓越來越多的群眾共享“容缺審批”的改革紅利。
他的話代表了一部分人的心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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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先生
在以往遷戶口,身份證、戶口本、各種證明材料,環環相扣,缺一不可。如今遷戶口,有些材料沒有帶到,可以先辦理,后補齊。這就節約了很多時間,減少了來回奔波的次數,很方便。
全面“放管服”
不讓群眾走“回頭路”
興國縣公安局將全力打造
服務最好、辦事最快的工作模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