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我興國網 www.ntitcf.com 2020-05-19 19:34:56 來源:學習強國江西學習平臺 點擊:
放生、繼續飼養還是宰殺?繼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后,等待近3個月,江西全省廣大人工繁育野生動物養殖戶盼望的處置意見終于落地了。5月15日,江西省在全國率先出臺《在養禁食人工繁育陸生野生動物的處置意見》,鼓勵養殖戶在扶持資金到位前,先行處置在養野生動物,以減少損失、及時止損、轉產轉型。
2月24日,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《關于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、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》,江西省全面貫徹落實,經摸底發現,江西省已辦理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證的養殖企業2344家,其中2289家以養殖食用野生動物為主,現有存欄人工繁育野生動物價值16億元。這批動物是放生、繼續飼養還是宰殺?養殖戶不知如何處置。
《意見》提出四種處置措施,即科學放歸自然、轉作非食用性用途、委托代養和無害化處置。
“對江西省有自然分布且具備野外生存能力的本地物種,經科學評估后優先選擇自然保護區、森林公園、濕地公園放生,放歸數量要確保不造成生態危害。”江西省林業局野保局負責人解釋說,對存欄量大、超出當地環境容納量的物種,可向江西省、市級林業部門協調跨區域、分期分批放歸。眼鏡蛇等可能對人畜造成傷害的物種謹慎放歸,藍孔雀、豚鼠等外來物種和經遺傳雜交的物種禁止放歸。
對藥用、醫用、展示、科研、提供化工或飼料原材料等用途的野生動物,經養殖戶申請,可轉作非食用性利用;對屬禁食范圍的外來物種,根據科學研究、遺傳資源庫建設等需要,可移交至有條件的收容救助單位代養,各地可適當補貼飼養費。確實不能采取上述三種措施的在養野生動物,可焚燒、焚化、深埋處理,減少風險隱患。
按照《意見》,養殖戶處置在養野生動物前,需向當地鄉(鎮)人民政府提交處置申請。各地務必做好養殖戶現存物種、數量、人工繁育設施等情況摸底和造冊登記,作為下一步江西省開展扶持資金發放、助力養殖戶轉產轉型工作的依據。